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公告
(2026年第01号)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04号,2020年修订)、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》(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2号)和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)的有关规定,我局在2026年7月13日,批准宜宾市翠屏区顺潮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变更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经营范围的申请,并换发了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宜宾市农业农村局
2026年7月21日
附件: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信息表(2026年7月)

川公网安备 5115020200030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