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宾市2026年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招聘公告(第一批)
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队伍建设与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,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《“筑梦巴蜀∙万才兴农”工作方案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全市有用工需求的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(第一批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概况
(一)招聘对象。高校毕业生(年龄不超过36周岁的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),其中,应届高校毕业生、脱贫家庭(含监测对象)高校毕业生优先。
(二)招聘岗位。本次招聘涵盖我市农业农村领域企业(经营主体)技术研发、生产管理、市场营销等环节岗位,涉及龙头企业、产业园区、家庭农场、乡村工匠工作室、就业帮扶车间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,第一批岗位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553名,详见附件。
(三)工作地点。具体工作地点由企业(经营主体)确定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法律法规,无不良记录。
2.热爱农业农村事业,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,符合企业(经营主体)岗位任职要求,能够有效履行岗位职责。
3.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。
(二)专业要求。报名专业条件,以各招聘主体岗位需求为准。
三、招聘流程
(一)招聘发布。县(区)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,依据经营状况、发展规划与人才需求,深度挖掘优质就业岗位,市县两级滚动发布岗位需求信息。
(二)招聘组织。应聘人员根据自身能力和就业需要,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岗位需求,自愿自主对接经营主体报名应聘;经营主体根据招聘需求及报名信息,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职位应聘,自行评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,实行“双向选择”,达成劳动合同。
(三)签订合同。经营主体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合同,明确岗位职责、工作地点、薪酬待遇、合同期限、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。合同签订后,经营主体需将合同副本报当地县(区)农业农村部门备案,县(区)农业农村局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,同步建立人员信息库,做好动态跟踪管理。
四、管理模式和待遇保障
(一)管理主体。按照“谁用人、谁管理”原则,经营主体负责人员管理、岗位调配、薪酬发放及保险缴纳等事宜。
(二)合同期限。首次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。合同到期后,由经营主体与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。
(三)岗位待遇。具体薪资待遇由经营主体与招聘人员协商确定,详见附件。
五、咨询电话
(一)政策咨询。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—12:00,14:00—18:00。
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李老师 0831—2334218
宜宾市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彭老师 0831—2108121
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周老师 0831—2333075
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甘老师 0831—3833622
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钟老师 0831—8755964
宜宾市江安县农业农村局袁老师 0831—2626538
宜宾市长宁县农业农村局边老师 0831—4638389
宜宾市高县农业农村局王老师 0831—5850781
宜宾市筠连县农业农村局胡老师 0831—3898171
宜宾市珙县农业农村局胡老师 0831—4310081
宜宾市兴文县农业农村局雷老师 0831—8832015
宜宾市屏山县农业农村局黎老师 0831—5881511
(二)岗位咨询
各岗位详情请咨询企业(经营主体)联系人(详见附件)。
六、温馨提示
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后续将发布2026年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信息,敬请持续关注和参与。
本公告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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